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解决乡镇消防救援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乡镇火灾事故防控能力,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2人。结合兴国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专职队长、专职队员、专职驾驶员。
(二)名额:11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男性,部队退役士兵、拥有B2以上驾照、毕业大学生、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写作能力强、具有新闻采编等经历者以及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等特殊技能的,可优先录取,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标准和体检要求。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本人自愿服从消防队伍管理,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方法
1、政治审查、证件审验和体格检查;
2、体能和心理测试;
3、面试。
(三)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17:00)
(二)报名地点: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宋智文
联系电话:07977797906
(三)报名须带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③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考核事项
(一)体能考核。
1、考核内容:30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待定。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式面试的方法,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30%)、反应能力(30%)、举止仪表进行评分(40%),每个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
五、体检、政审
(一)政审:由所在当地派出所出示现实表现证明,必要时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人员前往考生所在学校或当地派出所实地考核。
(二)体检: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一年2.5万元/人(包含缴纳的五险及各项补助)每年绩效考核奖金5000元/人,试用期一个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休假,执勤岗位食宿统一安排。
七、录用与管理
(一)面试、考核、体检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二)按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遇前一位考生空缺则按序递补一名。
(三)政审、体检完毕后,由招聘工作组确定人选,经公示后的合格人员,再予以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体检不合格的;
2、凡受到过治安拘留及以上处分的;
(五)应聘人员均分配至各个乡镇专职消防队站工作。
(六)管理: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并纳入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度范围。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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